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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更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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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

地点:长清湖校区英华楼406、402、404室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以下简称“师市”)从事教育事业,持续优化师市教育师资结构,壮大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6〕4号)要求,结合师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发布第三师图木舒克市2026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局、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师市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5.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具备任教条件的退役军人,根据服役年限等因素,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历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为主。

7.应聘人员需要具有初(高)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学科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一致,其中拥有高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

8.参加“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的人员,需要支教服务一学年及以上(截至2026年7月)。目前仍在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师市团场任教人员,由师市人社局、团委负责审核合格后,可纳入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9.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小学至大学各阶段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普通话水平符合第3项要求。

三、招聘计划

2026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聘义务阶段特岗教师150名。待招聘工作基本完成后,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学科结构,学校编制,岗位数量,若有空缺岗位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努力实现师市教师队伍补充协调发展。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形式(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8日)

本次招聘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应届师范生为主),采取线下招聘的方式。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好后在报名当日上交至师市特岗招聘工作小组。其中“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线上领取报名表及考核表。经服务单位同意后,将报名表和考核表纸质版交至师市教育局。

(三)报名时应准备的材料

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政审表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2026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能正常毕业证明、带有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提供图片格式电子扫描件)

(四)面试。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五)签订聘用协议书。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六)体检与培训。本次招聘人员经兵团审核通过者,直接进入体检和培训环节(2026年兵团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相关事项

(一)工资待遇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且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均收入。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其中:本科5704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170元+南疆工作补贴630元+特困团场教师补贴约500元,合计约8004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二金部分);

研究生5906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170元+南疆工作补贴630元+特困团场教师补贴约500元,合计约8206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二金部分);

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发放(按劳分配,年终考核合格以上发放),人均在10000元左右;

取暖费:1500元/年;

课后服务费:(根据参与情况确定);

以上合计本科学历年均收入约12万元。

(二)居住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经聘用的特岗教师享受师市优惠居住条件,两人一套简装并配齐基本生活保障用品的教师周转房,或团场保障性住房(即拎包入住)。三年服务期内免交公租、个人承担水电暖费。

(三)职称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一年后,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与在编教师同等条件申报职称,进编后,根据学校空岗情况及聘用方案按程序聘用。

(四)培训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可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培训政策。

(五)本《方案》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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