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地质勘查服务 · 事业单位2025-05-23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简称:省物化勘查院),始建于1958年8月,隶属于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公益性、基础性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地球化学调查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固体矿产勘查服务、地球物理勘查服务、地球化学勘查服务、地质钻(坑)探服务、区域地质调查服务、油气矿产勘查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测绘、地质灾害危险性服务工作;承担物化探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工作。

建院60多年来,省物化勘查院多次迁址、几易其名,在白山黑水之间,书写了辉煌的历史,建立了卓著功勋。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地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方法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

数量

招聘条件

招聘方法

学历

专业

资历

1

专业

技术

4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地质类相关专业

 

校园公开招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

2

专业

技术

1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专业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取得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需严格按照回避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用工形式及工资福利待遇

用工形式:试用期一年。工资标准:本科以下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3200元,研究生每月3400元。第二年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基础工资为2600元-4200元;工龄工资为工龄×60元/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000元-4500元)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院经济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每人每年全勤奖2400元,每请假一天少发全勤奖1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

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每年为职工组织一次体检;享有取暖费补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情况可以评、聘技术职称;单位配有职工食堂,提供职工宿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鸿越

办公室电话:045****30742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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