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是历史名城、文化大市,境内有4A级景区3个,国保单位9处,省保单位23处,市(县)保单位111处,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省级非遗项目12项,市(县)级非遗项目115项,文旅资源丰富。我公司是汾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为积极响应吕梁市委市政府发展乡村旅游的号召,为我市实现全域旅游目标注入新的动能,配合汾阳市酒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文化汾阳建设,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汾阳文旅产业发展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部分岗位需具备至少一项与岗位相适应的才艺特长;
7.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由参加工作开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9.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25年山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6.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招聘者;
7.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9.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公开招聘文旅产业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五、公开招聘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岗位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形式,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一)发布公告
2025年4月16日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8:00—2025年4月23日18:00;报名请关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填写《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奖励荣誉等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经验总结、政治表现、业绩成果、作品案例、取得荣誉、获奖情况等),部分岗位需要上传才艺展示视频(百度网盘上传)。
才艺展示视频需为个人才艺展示(非集体才艺),须本人出镜,视频需上传至百度网盘后将视频链接填至报名表对应位置(禁止使用其他平台链接),视频不可设置密码,不可设置观看时间限制,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视频无法观看,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所需资料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139****9734咨询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考试及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初审和岗位测评
1.对报考岗位2、岗位3、岗位7、岗位8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18日8:00—2025年4月24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链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考试时使用。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5以上方可。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1:5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2.对报考岗位1、岗位4、岗位5、岗位6的人员进行岗位测评